
刘敏等61名同志为四川省员额制检察官
根据《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首批遴选工作指导意见》《四川省检察机关首批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实施方案》规定,经考试、考核、四川省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委员会审议,公示,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,确定巴中市检察机关刘敏等61名同志为四川省员额制检察官。
巴中市人民检察院(6名)
刘 敏、张德远、罗治平、李 镭、谢明君、雒 旭
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(23名)
文利军、赵永明、苟冬云、李静江、王焕武、马春梅、
魏 静、帅 兵、陈晓英、邓 敏、张譞以、王 丹、
宋 钰、胡 明、周 易、郭 野、王宏舟、苏 华、
刘 东、胡小平、李 红、张伟山、陈 彬
通江县人民检察院(21名)
李 解、彭贵斌、李 治、董德荣、伏琬琳、王 波、
熊忠强、路华国、刘 超、杨永泉、候 杰、张 波、
宋华英、李心华、杨平武、赵雄峰、李江泉、唐晓冬、
赵晓民、袁 英、陈 电
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(11名)
张家洪、王安荣、陈 醉、杨斌永、杨 洲、余 伟、
朱刘英、苟 松、杨 遂、谢 兵、王宗林